考生守则
1.考生凭《准考证》和《考试通知单》于每科开考前15分钟(英语科开考前25分钟)进入考场。
2.每科开考15分钟后(英语科开考前15分钟起)不得入场,各科开考30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。
3.除考试必备的0.5mm黑色的签字笔、2B铅笔、直尺、圆规、三角板、橡皮及塑料瓶装饮料(进入考场前应先开启)外,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(思品科实行开卷考试,考生可带思品教科书和其他相关复习材料)。
严禁携带各种无线电通讯工具(如移动电话、小灵通、对讲机等)、计算器、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、修正纸等物品进入考场。
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。
4.应用0.5mm黑色的签字笔、2B铅笔在答题卡的指定位置答题。
5.考生对号入座,将《准考证》和《考试通知单》放在桌面号签旁。在试卷、答题卡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、准考证号,严禁在答题卡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。
6.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
7.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得吸烟,不准喧哗。
8.考试中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偷看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、交换试卷或答题卡。
9.考生提问时应先举手,得到允许后,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、卷面缺损、污染等问题。
10.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,考生必须立即停笔,起立、将试卷、答题卡用压卷石压在桌上,依次退出考场,不准在考场逗留,不准将任何考试用纸和垫板带出考场。
11.考生考试结束后应在警戒线外等候,待主考发出开启考点大门通知后方可离开考点。